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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岗位工作流程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3-05-07 浏览😘:16482次

 

为加强学院学生工作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特制定如下岗位工作流程🧑🏻‍🚀。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流程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首先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一)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评选标准填写申报表🦸🏻‍♀️、个人申报材料;
2、班级提名:召开班级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名1️⃣,报系部审核评选🏸🏊🏻‍♂️;
3、系(部)推荐:各系部根据班级提名,对申报人进行审查筛选🆕,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报学院审核🤲🏿;
4、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校评审小组根据申报人的情况和各系部的意见进行审定;
5🧏🏽‍♀️、评选公示: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有关部委待批。
(二)先进班集体选推荐程序
1、班级申报:按照评选标准填写申请表、班级先进材料报系部审查;
2、系(部)推荐🚦:各系部根据班级申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审查筛选,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报学校审核;
3👨🏻‍🦰、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上报情况🤷🏽,对申报班级进行资格审核👣;
4、评选公示🔞: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有关部委待批。
 
二👰🏼‍♀️、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流程
(一)系部推荐
每学年第二学期由各系部推荐总数不超过本系宿舍20%-25%的寝室参与评选院文明宿舍💆🏼。
(二)审核评比
1👏🏽、生活部检查评审
由院大学生联合会生活部对于各系推选的宿舍从卫生表现、文化建设🔏、文明修养❔、安全秩序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审,具体审核标准参照院文明宿舍评比办法执行,审核结果上报学工处🟦。
2、学工处审核
经生活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宿舍,学工处参照文明宿舍评比办法,从学习情况、违纪违规等方面对相关宿舍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不超过全院宿舍总数20%的宿舍作为表彰对象。
(三)行文公示
由院学工处行文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在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彩神“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彩神“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评选标准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申报材料;
2⛏、班级提名:召开班级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名,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系部审核评选;
3✍🏼🧷、系部根据申请条件,组织初审:各系部根据班级提名,对申报人进行审查筛选,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后报学院审核🐭;
4、学生工作处复审: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
5、校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名单;
6、评选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有关部委待批🧜🏼‍♂️。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评选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申报材料;
2、班级评选:召开班级会议结合分配推荐名额🧌🙎🏻‍♀️,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系部审核;
3🪠、系部评审:系部根据申请条件🕧,系、专业分配推荐名额组织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后报学院审核;
4、学生工作处复审🧑🏽: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部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提出资助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5、评选公示: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级有关部委待批。
 
四、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流程
(一)贫困学生的认定程序
1、提出申请🤷🏽: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提供证明: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所在系提供村👨🏼‍⚕️、乡、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出具的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20个工作日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信誉承诺:申请人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其真实性🏄🏽‍♂️。
4🤹🏼‍♀️、资格审查
⑴贫困学生申请建档资格审查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辅导员要参与🚴🏿。
⑵审查内容:
a、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建档条件;
b、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c🆙、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⑶🤵‍♀️、审查方式📬:
a、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b、在同班同宿舍学生中以个别谈话等方式侧面了解其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c、根据需要核查申请人在学生食堂的月消费情况;
e、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相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5👮‍♂️、提出建议名单
 在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辅导员综合资格审查情况,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特困生和贫困生建议名单。
6📙、班级民主评议
⑴班级民主评议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在不少于全班4/5学生参加的会议上进行🙋‍♀️。
⑵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建档的学生陈述本人家庭经济和日常消费的实际情况🚏🧑🏿‍🎤。
⑶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的班级学生干部对申请建档学生陈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入学以来受到的各类奖励和资助情况加以说明。
⑷各班同学根据贫困家庭认定标准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及本人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申请建档的学生回避)。
⑸评议结束后,申请建档的学生返回会场🎙,参会学生对申请建档学生是否建档及相应档次投票,票数在2/3以上者推荐建档⚀,由主持人统计并宣布投票结果。
7🧙、异议与申诉
⑴班级评议后,对评议投票结果有异议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并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报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也可直接向校学生工作处提出𓀌。
⑵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诉后,应按照《彩神“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核实情况,确定其是否符合贫困学生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向提出申诉的学生反馈🤷🏼。
8、公示和建档
⑴系(部)对符合建档条件的贫困学生分类汇总,由学院(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适当平衡,确定出特困生和贫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和相应档次。
⑵贫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及相应档次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⑶对公示有异议者,应按照《彩神“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做申诉处理。
⑷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系(部)贫困学生建档名单,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建档。
9🎅🏿、档案调整
⑴对已建立的贫困学生档案,可在每年4月份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适度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档三种类别。
⑵贫困学生档案调整主要采取班级民主评议和投票的方式🥈,班级2/3及以上票数对已建档贫困学生调整档次(本人参加评议)🤚🏽。
⑶对经民主评议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的学生由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记录在案后🩰🤾🏿‍♀️,报学生工作处存档👳。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彩神“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班委会组织全体同学重点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和表现进行评议,确定初审名单。
3、辅导员对班级初审名单上的申请人逐个进行调查和访谈,经系支部审核签署意见并公示后于在规定时间内将《彩神“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彩神“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一式二份)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批🏋🏼‍♂️。
4、学生工作处于完成对各系所报的学生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学生工作处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五、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公布上学期德、智🎓、体成绩🤸🏻‍♀️,并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按成绩排出名次🧝🏼‍♂️。
(二)由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委根据名次和评比名额(四舍五入计算),初步评出本班获奖学生名单🌡🩸,初评后由班主任填写“奖学金申报表”并与本班综合测评名次表一同交所在系,并由系在本系公布🏑,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三)奖学金评定后,由各系造表👰🏼‍♀️🧑‍🧒‍🧒,经学生处审核后发放,一般在下一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初一次性发放,单项奖一次发放。
(四)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得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已获奖学生🧑🏿‍🍳,如受到纪律处分𓀐,则立即取消尚未发放的奖学金
 
六🐿、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审工作流程
(一)在辅导员的督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各班级初评后将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系部审核💆‍♂️,系部审核并公示三天。
(二)各系将审核公示后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批👨‍👦。
(三)各系(部)、班级需根据通知制定的评选标准将审定名单及相关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工作处,逾期报送🤸🏻‍♀️,视为弃权🈳。  
(四)凡评选为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者🌒,由学院颁发校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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