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工程系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来源😦:信息与工程系
发布日期🍄✍🏻: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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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工程系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我系党政共同负责、集体领导的制度化建设🚎,促进系党政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认真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我系议事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彩神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系党政联席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院党委🦵🏼、院行政的各项规定、决议✊🏿。
第三条 系建立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总支委员,教科办主任,学生科科长。同时可根据需要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在会上可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第四条 系党政联席会是系领导的工作与决策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策后🪯,要保证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围绕学院党政工作部署,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各项重大事项应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议事范围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学院党政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意见🫷🏼。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系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重要事项。
3.研究制定系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等🧜🏽♂️🍤。
4.研究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年度考核🚇、干部考核与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等重要问题🐂。
5.研究教学、科研⛅️、专业👮🏽♂️、实训室建设等方面重要事项👩🏽🎤。
6.研究决定系年度经费预算👱🏽♀️、使用和检查,创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分配方案✋🏻,大宗资金使用等💳。
7.研究决定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等。
8. 研究决定系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合作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重要事项。
9.研究决定系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创新创业等工作。
10.依据学院规定,研究制定⛽️、修改及废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11.研究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问题👩🦲🐿。
第三章 议题确定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
第七条 系行政秘书作好会议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党政联席会的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送达参加会议成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凡提交党政联席会的议题💇🏽♀️,有关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方案。
第八条 凡未经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会议的议程。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九条 系党政联席会要根据系工作实际每1-4周至少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分别主持👩🏻🎓。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向会议召集、主持人请假。
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事时,凡涉及到本人以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出国和奖惩等问题时,本人及有关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应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如对讨论的议题存在较大分歧,则不宜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院党委、院行政🧗🏻👩🏼🌾。
第十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事时,行政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责任。
第六章 决定或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第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的决议和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行政秘书起草行文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审阅后形成正式文件并下发,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补充。
第十六条 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决议,全体会议人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汇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系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信息与工程系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废止🐶。
信息与工程系党总支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