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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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职院团〔2011〕5号
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抒发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的豪情壮志👨🏼🦱,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
二、主题和内容
主题:“党在我心中”
内容🤶🏽:歌咏活动应围绕主题,突显主旋律©️,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大局的崇高社会责任感,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多彩的艺术才华♞。歌咏活动要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参与性、群众性相统一,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三、形式:合唱
四👨🏿🎨、要求
各系部高度重视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层层发动🧑🦽,人人参与🧖🏼♀️,形成“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的良好氛围,在各班级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系部组织系部汇演🙂🧑🎨,在汇演的基础上每系各推荐两支代表队参加学院汇演🍌,每支代表队两首曲子,指挥一名🛺,钢琴伴奏一名。
五🏃🏻、奖励
1、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两名。
2👋🏿、表演奖👨💻:设一、二🧖🏽♀️、三等奖🧛🏻♀️👩🏼🎓。
六、时间安排
歌咏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为各班级💆🏽♂️、系部开展活动阶段。
第二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学院汇演省教育厅高校巡评。
第三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省教育厅在高校现场巡评和各设区市录相评选基础上,组织全省歌咏活动汇报演出。
七、报送要求和报送、巡评时间
每个合唱队人数不超过50人🚴🏼♂️,每个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5月中、下旬🫷🏿🙏🏼,省里专家组到我校进行现场集中巡评,具体巡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彩神团委
2011年3月8日
主题词:教育 歌咏 活动 通知
抄送:院领导 各系部
彩神团委
2011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