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毕业生丨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厦门篇】
来源:福建人社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2184次
(一)就业岗位推荐
依托厦门人才网搭建“校园云招聘”平台,持续开展“百城千校万人——毕业生云端大招聘”及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广泛征集发布招聘信息,配套提供岗位匹配🎟、在线交流、视频面试👩🏻🦳、简历一键投递等便捷式、智能化服务🐋,为有意愿来厦的毕业生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云端求职服务。申请渠道:
访问途径一:关注“厦门人才网官网”微信公众号,通过“求职——云端大招聘”访问。访问途径二✊🏼:登陆厦门人才网(https://www.xmrc.com.cn/),通过首页“百城千校万人——毕业生云端大招聘”链接访问。(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58:83/eva-portal-web/login?loginflag=false)(三)就业见习补助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的见习活动,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2233元/月(按30日计发,每日74.43元)。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申请渠道:
全程网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已在厦门市落实就业单位(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存档)的🧙🏻♂️,可由就读学校将档案转递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C座二楼 档案部(收)
咨询电话😂:0592-5396608或12333
给予新引进来厦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全程网办,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申请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12333
企业招收应届院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并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连续计算🕢,最长12个月。其中招收本市户籍毕业生的,以实际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企业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给予企业补贴;招收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的,按照外来员工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给予企业补贴💻。
全程网办,企业登录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办理。
咨询电话:0592-5201097或1233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的,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可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和🤱🏼。补贴期限: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在就业困难人员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累计不超过36个月;在就业困难人员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期间,累计不超过60个月🧑🎨。
厦门市就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咨询电话🏃🏻♀️➡️:0592-5205575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http://ap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5205575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创办经营实体💬、完成商事主体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正常经营🧑🏼🏭,自商事主体注册(成立)之日起3年内,每吸纳1名人员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万元,同一被吸纳就业人员只能享受1次创业项目带动就业奖励💃🏽。
线上申请办理或现场申请办理
咨询电话:
思明区5863050 湖里区5601302
集美区6077781 海沧区6588390
同安区7313396 翔安区7889783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完成商事主体登记,正常经营3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正常经营🦛🈹,本人在该商事主体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的🧘🏼♂️,自商事主体注册(成立)之日起可按其持续经营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场地实际租金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场地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同一人或同一商事主体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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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6077781 海沧区6588390
同安区7313396 翔安区7889783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在厦创办经营实体🧫、完成商事主体登记,正常经营3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正常经营,本人在该商事主体办理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同一人或同一商事主体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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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6077781 海沧区658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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